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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山区关于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无主废弃矿山图斑认定的公告
来源:区自然资源局 作者: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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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行动计划〉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及工作部署,为保障我区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有序开展,全面摸清全区采矿损毁土地(含挖损、压占、塌陷)现状和底数,核定新增无主废弃矿山(历史遗留矿山),建立相关数据库,现将我区开展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后认定的21个无主废弃矿山(详见附件)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30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公告所列无主矿山包括:1、由政府承担治理恢复责任的政策性关闭矿山2、由企业履行治理恢复责任的政策性关闭矿山。公告所列无主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责任由政府承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铜仁市万山区自然资源局,反馈材料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附件1:万山区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无主废弃矿山图斑公告列表.docx

              附件2-万山区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无主废弃矿山图斑示意图.pdf



铜仁市万山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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