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烟草专卖局关于修订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的通知及要求,对万山区2021年颁发的《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实施办法》(万府办发【2021】78号)重新进行了修订。现就修订背景、遵循原则、主要修订内容及依据等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21年以来,国务院、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在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强调要“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便利”,国家烟草专卖局也明确提出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中要“坚持行政许可原则,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审批,认真落实合理布局规定,保持零售户数量稳定,防止零售户无序过快增长”并实行总量控制网格管理+间距模式。万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发布的《万山区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实施办法》至今已实施了2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继颁布,以及万山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受人口数量、交通状况、城市建设、消费能力等因素变化的影响,卷烟零售市场正发生深刻变化。同时,随着“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烟草制品零售点过于密集危及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零售许可证闲置浪费市场资源、被取缔的违法分子变换身份原址新办、犯罪分子随意办证逃避追刑等新情况、新问题时有发生,原《万山区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实施办法》部分条款已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当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亟需修订完善,以进一步推进行政许可改革,更好规范卷烟市场秩序和落实控烟履约要求,切实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遵循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
(二)坚持放管结合。严格落实国家控烟履约要求,既简政放权、增强活力,又坚持合理布局管控,切实做到合法、公开、透明。结合我区经济发展需要,避免过度竞争,使卷烟零售户数量和盈利水平适中,保持市场主体规模相对稳定、增速合理。
(三)坚持分类施策。在尊重市场客观事实的前提下,针对不同区域的市场特点及需求变化,综合考虑辖区地理位置、人口分布、交通状况、消费需求、服务覆盖等实际情况,按照距离控制和总量控制的模式,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谋划烟草零售点空间分布。
(四)坚持服务社会。主动履行控烟社会责任,同时兼顾合理布局规划中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促进终端建设,满足消费者购买便利,关心扶持社会弱势群体,积极响应《健康贵州行动》《健康铜仁2030规划纲要》,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控制吸烟人口增长,推进党政机关、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无烟环境建设。
(五)坚持进退有序。在尊重烟草制品零售点现有布局的前提下,服务民生、服务就业、服务稳定、服务发展,对历史遗留问题、不符合合理布局要求的零售点,在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通过适当方式予以逐步调整,必要时可放宽准入限制,持续优化零售点布局。
三、修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结合《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划的指导意见》(黔烟专〔2020〕6号)和万山区实际,综合市场调研等情况,草拟了《万山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修订稿)》。
四、修订过程
(一)对万山区卷烟零售市场进行深入调研,并通过万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的形式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二)综合市场调研及零售点布局现状分析结果,组织专人讨论修订,形成了《万山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修订稿)》,并送铜仁市烟草专卖局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并向万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备案。
(三)2023年12月22日上午,邀请法院、检察院、司法、市场监管、公安、消费者协会、仁山街道办事处、丹都街道办事处、消费者、卷烟零售持证户等各方代表,在万山区烟草专卖局会议室召开《万山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修订稿)》听证会。会后,万山区烟草专卖局综合各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对《万山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修订稿)》的相关条款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五、修订主要内容
本规定共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共六条。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了修订依据;二是本办法应用区域及对申请相对人的界定;三是本办法所称烟草制品零售点(以下简称零售点),是指经申请人申请,依法申请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固定经营场所。
第二部分:合理容量测算及单元格划分。一是根据区域分割,将万山区烟草制品零售市场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单元格。万山区内,按街道、乡镇划分一级单元格。一级单元格内,按社区、行政村划分二级单元格。二级单元格内,按道路、小区、集贸市场、商圈、路段、特殊区域等划分三级单元格。经测算,2024年万山区零售点合理容量为1000个,此合理容量即为2024年万山区零售点规划总量,后续年度规划总量以年度规划表形式(见附件1)在上一年度末通过万山区政府网及其他相关平台、渠道公布后实施。
第三部分:合理布局的模式和标准。一是在各三级单元格内,分类划分禁入、特殊和一般区域,分别采取不同的零售点布局模式。二是对不受合理布局规划数量、零售点间距限制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个人或企业作了明确;第三是明确对特殊群体申请人零售点间距可在规定间距50米的基础范围内适当放宽60%。四是对具有相关情形之一的,不予设置零售点进行了明确。第五是对特定区域内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作了明确。
第四部分:布局规划及办理的公开。第一是万山区烟草专卖局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市场变化等情况,明确每半年可在年度规划总量范围内对市场单元格划分及单元格零售点设置数量上限的规划进行适当调整,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布后实施。二是为保障公正公平公开,万山区烟草专卖局以3个月为办证批次周期,每3个月将各级单元格内可申请设置的零售点数量资源提前向社会公布后,统一时间集中开放申办。
第五部分:附则。本办法所称的间距是指:从新申请办证的经营店铺出入口中心点与左右最近持证零售点店铺出入口中心点之间的距离。城市主要交通干道不受公路对面持证户的间距限制;城市次要干道(含巷道)受左右及对面持证户的间距限制;第二是本办法实施后,城镇新建的区域及街道,新增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米;第三是住宅性质改为经营性质的,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9条的条件。
本办法由万山区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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