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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2868060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3-08-17
  • 文  号:
  • 万府办发〔2023〕25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万山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万山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作者: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政府
字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谢桥新区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铜仁市万山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3年8月9日



铜仁市万山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万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1.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一窗通办’‘2+2’”改革,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巩固提升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成果;政务服务窗口好评率达98%以上,12345热线接通率、办结率、满意率不低于95%;推动设立“办不成事”窗口。(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2.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按要求归集和通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破除各类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及隐性壁垒。(牵头部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部门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3.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广运用贵州省市场主体投诉举报和意见转办平台;举办1期市场公平竞争审查专题业务培训班;调整更新行政处罚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清单;在1个市场主体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并挂牌运行;深入推进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加快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责任部门:司法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工业和商务局)

4.打造“贵人服务·一视铜仁”税务品牌;不断优化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税费争议解决机制,强化对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保护。(责任部门:区税务局)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监督管理专项培训,按照分级培训原则,对政府部门开展1次集中培训;实现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责任部门合法性前置审核率、司法行政部门合法性审核率、备案审查率和备案审查合格率 100%。加强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牵头部门:区司法局;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三、强化决策程序制度落实,提升行政决策质量

1.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在7月底前公布区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认真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100%开展合法性审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决策事项,应当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律顾问工作深入推进法治铜仁建设的实施意见》。(牵头部门: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2.认真落实决策公众参与和风险评估制度,凡是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得少于30日;凡是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等造成不利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应当开展风险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责任部门: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3.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支持将区、乡两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党委(党组)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纳入党委巡察内容。(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4.持续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开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专门培训。(牵头部门:区司法局;责任部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级有关部门)

四、健全行政执法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对下沉乡(镇街道)执法事项的指导监督,规范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委编办;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

2.大力规范行政执法,落实《贵州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

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铜仁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规定(试行)》《万山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颁证宣誓制度;按规定普遍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部门:区级行政执法部门)

3.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网络传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万山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万山分局、区交通运输局)

4.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督促和指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每月开展一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筛查,认真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万山分局;责任部门: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开展长江禁渔、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侵犯农作物品种权、生猪私屠滥宰、水生野生动物非法经营利用等专项治理,及时公布典型案例;落实《贵州省林业碳汇与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指导意见》;开展河湖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侵占河湖、妨碍行洪、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破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责任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建立和落实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侵犯数据安全和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重点防控危及社会公共安全和扰乱市场秩序违法犯罪;坚决遏制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责任部门:市公安局万山分局;区行政执法部门)

7.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和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持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实施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全覆盖。(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市公安局万山分局)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依法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法治保障,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强化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加强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普法宣传,举办1次领导干部应急能力法治专题讲座。(牵头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万山分局、区卫生健康局;责任部门: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2.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深化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经营性自建房、危化品、城镇燃气、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升执法效能。(责任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工业和商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万山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3.规范慈善活动,依法维护慈善组织、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责任部门:区民政局)

六、加强矛盾纠纷预防调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共铜仁市委办公室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婚姻家事纠纷调解。(牵头部门:区司法局;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区妇联)

2.推动建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医疗纠纷、劳资纠纷、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责任部门:区人民法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万山分局、市生态环境局万山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

3.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2023年底前全区50%的司法所完成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牵头部门:区司法局;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团区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残联、区妇联

4.加强学校法治建设,推进完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强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加强教育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编制教育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推进教育系统依法治理。(牵头部门:区教育局;责任部门:区司法局)

七、加强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贵州省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推动区乡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区司法局;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区级行政执法部门)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协调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沟通协调机制;建立行政机关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向同级行政复议机构告知制度;行政复议案件听证率逐步提高。(牵头部门:区司法局;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3.深化行政应诉工作,积极推动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以区人民政府及其乡(镇、街道)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主要负责人至少出庭应诉1次;定期通报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情况;举办1期行政应诉专题讲座。(牵头部门:区司法局;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4.发挥司法监督作用,支持人民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反馈工作,按期办复率达100%。强化行政执法与行政诉讼对接,确保重大行政争议和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牵头部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责任部门: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5.加强审计、财政、统计等监督,促进厉行节约,规范管理;严格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牵头部门: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责任部门: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八、加强科技保障,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1.提升政务服务能力,落实《贵州省网上服务型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加快实现除涉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外,一般政务服务事项100%全程网办。落实《贵州省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提升热线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西南地区、泛珠三角等区域合作,实现与广东、广西等地“全域代收代办”。(牵头部门: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2.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加强政务数据汇聚,进一步完善贵州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万山专区)建设;建设各级互联、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区乡村(社区)网上政务全覆盖(牵头部门:区工业和商务局(大数据局)、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九、加强组织保障,推动任务落实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强化转化运用;举办2 次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区政府各部门举办1次法治专题讲座。(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区司法局;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2.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把实施成效作为衡量各级行政机关履行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加强指导、监测,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意识。(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3.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督察工作,加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组织开展《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落实情况中期自查评估。(牵头部门区司法局;责任部门:区级有关部门)

本要点涉及多个牵头部门的,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牵头部门每季度向区司法局报送推进情况台账;区直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本系统督促指导;区司法局要抓好要点督促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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